1、特殊药品的范围包括哪些?
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药品范围按照《黑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特殊药品管理推荐目录》规定执行,并实行动态管理。根据2021年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特殊药品推荐目录,目录共有97个医保通用名的特殊药品纳入特药管理目录。
2、到哪里可以买到特殊药品?
特殊药品的供应保障和医保报销实行医院和药店“双通道”管理机制,选择具备相应技术资质的医疗机构和药店作为提供特殊药品服务的定点医药机构。每个县(市、区)域范围内至少有一家特殊药品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险服务机构每年都向社会公布提供特殊药品的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3、如果定点医药机构没有患者所需要的特药应该怎么办?
特药定点医药机构对符合特药待遇享受人员的购药需求,应当立即安排配药。对患者需求量较大特殊药品,定点医药机构应保持一定的用药储备。定点医药机构没有储备参保患者需使用特殊药品的,可根据有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的责任医师开具的处方按购药金额的一定比例向患者收取预付金后代购。参保患者在特药定点医药机构刷卡结算时,特药定点医药机构按照规定返还参保患者个人预付的费用。
4、特殊药品的支付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特殊药品目录中的国家谈判药品以谈判价格做为医保支付标准,非谈判药品以该药品在黑龙江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的中标价格及挂网价格做为医保支付标准,并随中标价格及挂网价格实行动态调整。
5、如何到药店购买特殊药品?
参保患者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特殊药品实行处方外配制度,须经特殊药品定点医疗机构责任医师开具处方,医院医保管理部门审核签字后方可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6、特殊药品的自付比例是多少?
住院、门诊发生的特殊药品费用,参保患者个人先行支付30%后,再按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支付。
如果大家对特殊药品政策还有什么疑问,可以拨打04558388576进行咨询。
相关文件: 《绥化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药品管理办法》
图文解读:《绥化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药品管理办法》
视频解读:《绥化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药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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