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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更新城镇国有土地基准地价的通知》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1-12-28 10:11:21 作者: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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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城镇国有土地基准地价更新的目的是什么?

          根据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城镇基准地价修订测算工作的通知》(黑自然资函〔2019〕289号),为保持城镇基准地价的现势性,充分发挥城镇基准地价在土地市场和土地资产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按照《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7〕27号)及《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等相关规范,365bet世界杯足球_bte365正规网站_365手机体育app县开展本次城镇基准地价修订测算工作。

          二、城镇国有土地基准地价更新的工作任务是什么

          根据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做好新一轮基准地价修订测算工作的通知》(〔2019〕-1019),明确基准地价内涵,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规定,基准地价是指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允许建设用地范围内,对平均开发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的建设用地,以2020年1月1日为基准日,按照商业、住宅、工业、公共服务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等用途分别评估,由政府公布实施的法定最高使用期限的建设用地完整土地使用权的区域平均价格。完整土地使用权价格由土地取得费、土地开发费和政府纯收益三部分组成。

          三、城镇国有土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包括什么?

          1、为了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地评估出365bet世界杯足球_bte365正规网站_365手机体育app县各乡镇基准地价,首先应恰当地划分土地等别;

          2、根据自身需求细化各类用途基准地价标准,在上一轮基准地价的基础上,分别对商服、住宅、工业用地土地级别进行调整;公共服务与公用设施用地进行土地级别划分;

          3、完整土地使用权价格由土地取得费、土地开发费和政府纯收益三部分组成用途,分别对商服、住宅、工业、公共服务与公用设施用地进行基准地价测算;

          4、为保证基准地价成果完整性,在基准地价价格确定后,需要建立基准地价修正体系完善基准地价成果。

        相关文件:365bet世界杯足球_bte365正规网站_365手机体育app县人民政府关于更新城镇国有土地基准地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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