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抓好黑土耕地保护,是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巩固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举措。2019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稳步巩固我省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地位,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强力推进黑土耕地保护,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目标任务是,到2022年,全省建成1亿亩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到2025年,建成1.11亿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1800万亩标准低的老项目区,以此稳定保障1600亿斤以上粮食产能;到2035年,通过持续改造提升,全省高标准农田保有量进一步提高,不断夯实粮食安全保障基础。
《实施意见》明确了高标准农田的建设重点,即突出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种子繁育基地建设高标准农田;突出集中连片,整县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突出田间基础设施建设与耕地质量提升并重;突出生态保护,开展绿色农田建设示范;突出工程建设与建后管护并重。同时提出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实行“五统一”管理,即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验收考核、统一上图入库。
相关文件: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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