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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5bet世界杯足球_bte365正规网站_365手机体育app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365bet世界杯足球_bte365正规网站_365手机体育app县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1 16:01:08 作者: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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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5bet世界杯足球_bte365正规网站_365手机体育app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365bet世界杯足球_bte365正规网站_365手机体育app县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365bet世界杯足球_bte365正规网站_365手机体育app县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365bet世界杯足球_bte365正规网站_365手机体育app县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2日
         
         
        365bet世界杯足球_bte365正规网站_365手机体育app县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土壤〔2019〕25号)、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黑环发〔2020〕44号)和绥化市生态环境《关于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绥环函〔2021〕32号)等部署要求,统筹谋划365bet世界杯足球_bte365正规网站_365手机体育app县“十四五”期间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确定365bet世界杯足球_bte365正规网站_365手机体育app县地下水污染防治的指导方针、主要目标、战略任务和重大举措,加快推进365bet世界杯足球_bte365正规网站_365手机体育app县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制定《绥化市365bet世界杯足球_bte365正规网站_365手机体育app县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本方案对于保障地下水环境安全,实现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以保护和改善地下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源头防治、系统防治、综合防治、风险管控的原则,按照“分区管理、分类防控”工作思路,从“强基础、建体系、控风险、保安全”四方面建立科学管理体系,实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加快地下水环境监管基础能力建设,加强污染源源头防治和风险管控,保障全县地下水环境安全,实现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推动365bet世界杯足球_bte365正规网站_365手机体育app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综合施策。持续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加强地下水环境监管,制定并实施地下水污染防治政策及技术工程措施,推进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污染协同控制,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作,以预防为主,坚持防治结合,推动全县地下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突出重点,分类指导。以扭住“双源”(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和地下水污染源)为重点,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保障地下水型饮用水源环境安全,严控地下水污染源。《绥化市365bet世界杯足球_bte365正规网站_365手机体育app县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调查报告》详见附件1。综合分析水文地质条件和地下水污染特征,分类指导,制定相应的防治对策,切实提升全县地下水污染防治水平。
              (三)问题导向,风险防控。聚焦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安全保障薄弱、污染源多且环境风险大、法规标准体系不健全、环境监测体系不完善、保障不足等问题,结合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特点,加强全县地下水污染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配合绥化市建立365bet世界杯足球_bte365正规网站_365手机体育app县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全面完成365bet世界杯足球_bte365正规网站_365手机体育app县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工作,建立全县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典型地下水污染源得到有效监控。在扣除天然背景值影响的前提下,乡镇及以上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100%。
              到2035年,保持365bet世界杯足球_bte365正规网站_365手机体育app县全县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四、主要工作任务
              (一)保障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
              1.加强城镇地下水型饮用水源规范化建设。开展全县地下水型饮用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提高饮用水源规范化建设水平。依法清理水源地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筑和排污口。(县生态环境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等参与)
              2.强化农村地下水型饮用水源保护。落实《农业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的有关任务,开展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量1000吨以上(以下简称“千吨万人”)的地下水型饮用水源调查评估工作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相关要求定期监测和评估本地区地下水型饮用水源、供水单位供水、用户水龙头出水的水质安全状况。根据《全国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实施方案》,“千吨万人”地下水型饮用水源每季度监测一次,其余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定期开展常规监测及水质全分析。各乡镇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筛选出适合于现阶段检测能力的常规监测指标,必要时增加特征指标。对水质不达标的水源,采取净化处理、水源更换、污染治理等措施,确保农村供水安全。(县生态环境局牵头,县水务局、县卫生健康委及各乡镇政府等参与)
              在2025年年底前,建立完善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体系,组织、协调、管理和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工作,明确各水源保护区负责人。结合水源保护区划分范围,根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 2015),农村地下水型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要设立地理界标、警示标志或宣传牌。(各乡镇负责,县生态环境局提供标准依据)
              3.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农业面源整治。制定农业“三减”工作实施方案,调整农业种植结构,以有效减少化肥造成的污染;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平衡施肥;推广病虫综合防治、精准施药技术、绿色和有机农业技术等,实施农药替代。在2025年年底前,一级保护区内农业种植争取政府资金补偿逐步退耕还林还草。(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委及各乡镇政府等参与)
              4.进行地下水风险防控与应急体系建设。在2035年年底前,根据相关技术要求进行地下水风险防控与应急能力建设。具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影响范围内风险源名录和风险防控方案;以“千吨万人”水源地为重点,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评估;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有专项应急预案,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求备案并定期演练和预案;具备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技术方案及应急专家组。(县生态环境局牵头,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委及各乡镇政府等参与)
              (二)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体系
              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各部门的沟通和协调,进行数据整合,明确各部门在地下水环境管理中的职责,对各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研究解决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逐步建立地下水环境管理体系。(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1年年底前,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包括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监测、评估、风险防控等,逐步实现地下水污染防治全面监管,坚持综合施策,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
              1.建设监测井并进行定期监测和日常维护按照国家和黑龙江省总体安排和要求,结合绥化市地下水监测工程部署,整合建设项目环评要求设置的地下水污染跟踪监测井、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开采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监测井、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监测井、污染源地下水水质监测井等;加强现有地下水环境监测井的维护和日常管理,完善地下水环境监测数据管理和共享机制。(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5年年底前,配合绥化市建立365bet世界杯足球_bte365正规网站_365手机体育app县地下水环境监测网,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监测、评价技术规范,开展地下水环境监测。(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力量。依据标准化建设要求,加强地下水监测设备配置和能力建设,强化监测技术人员培训,提升地下水环境监测能力。(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地表水、土壤协调防治
        加强地下水污染与地表水、土壤等共生环境协调防治。加快城镇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完善管网收集系统。有关部门应统筹规划农业灌溉取水资源,降低农业面源污染对地下水水质影响;在污染防治项目立项、实施以及绩效评估等环节,做到统筹安排、同步落实;全面开展地下水污染分区防治,提出地下水污染分区防治措施,实施地下水污染源分类监管。(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重点污染源风险防控
              1.以落实《水十条》任务为抓手,推进开展调查评估。参照《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工作指南》,推进城镇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补给区、化工企业、加油站和垃圾填埋场等区域周边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针对存在人为污染的地下水,开展详细调查,存在健康风险不可接受的,应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防控)工作。(县生态环境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健康委等参与)
              2.开展防渗改造。组织对工业聚集区、垃圾填埋场等区域开展必要的防渗处理。对有地下储罐的重点企业开展摸排登记,建立清单台账。(县生态环境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商务局等参与)
              3.实施报废钻井、取水井封井回填。钻井、取水井因报废、未建成或者完成勘探、试验任务的,各地督促工程所有权人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开展封井回填。对已经造成地下水串层污染的,各地督促工程所有权人对造成的地下水污染进行治理和修复。(县生态环境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完善县负总责、乡镇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乡镇及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方案要求,因地制宜、科学谋划、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生态环境局对地下水污染防治统一监督,有关部门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信息共享、定期会商、评估指导,形成“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县生态环境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参与)
              (二)落实主体责任
        各乡镇对本地区地下水环境质量负总责,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地方责任。各乡镇负责本行政区地下水污染防治,加快治理本地区地下水污染突出问题,明确牵头责任部门、实施主体,提供组织和政策保障,做好监督考核。要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于2021年年底前,编制完成县级实施方案并报省生态环境厅备案。(县生态环境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参与)
              (三)提高资金投入
        要加大对地下水型水源地保护、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重点污染源防渗改造、废弃井回填、场地污染修复(防控)等工作的资金投入。积极申报中央生态环境项目储备库中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争取中央生态环境资金支持,探索建立政府、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的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机制,依法合规拓展融资渠道,确保污染防治任务按时完成。(县财政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委、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务局等参与)
              (四)增强科技支撑
               进一步加强地下水科技支撑能力建设,优化和整合污染防治专业支撑队伍,开展污染防治专业技术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素质和技能。(县科技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委、县经信委、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参与)
               (五)加大宣传教育
              综合利用电视、报纸、互联网、广播、报刊等媒体,结合环境日、世界地球日等重要环保宣传活动,有计划、有针对性地普及地下水污染防治知识,宣传地下水污染的危害性和防治的重要性,增强公众地下水保护的危机意识,形成全社会保护地下水环境的良好氛围。依托多元主体,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构建地下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全民科学素质体系。(县生态环境局牵头,县教委、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等参与)
              (六)强化监督检查
              明确牵头责任部门、实施主体,提供组织和政策保障,做好监督考核。落实“谁污染谁修复、谁损害谁赔偿”的企业责任。重点行业企业应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按照相关要求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维护运行、日常监测、信息上报等工作任务。
              加强督查问责,落实各项任务。认真落实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和绥化市生态环境局下达地下水污染防治目标,倡优纠劣,强化问责,督促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如期完成地下水污染防治各项任务。(县生态环境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参与)
         
        附件:绥化市365bet世界杯足球_bte365正规网站_365手机体育app县地下水污染防治主要工作任务表
         
        附表
        绥化市365bet世界杯足球_bte365正规网站_365手机体育app县地下水污染防治主要工作任务表
        主要任务 具体工作要求 时限要求 牵头单位 参与单位
        (一)保障地下水型饮用水源环境安全 1.加强城镇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 ①在开展评估的基础上,对县级以上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地按照相关要求提高规范化建设水平。 2021年启动 县生态环境局 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等
        ②对可能影响水源环境安全的风险源开展排查,依法清理水源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 2021年
        年底前
        县生态环境局
        2.强化农村地下水型饮用水源保护 ①乡镇人民政府按照相关要求定期监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地下水型饮用水源、供水单位供水、用户水龙头出水的水质安全状况,具体监测项目由各地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结合本地水质状况确定。落实水源保护区、工程建设、水质监测检测“三同时”制度。“千吨万人”水源地每季度监测一次。 持续推进 县生态环境局 县水务局、县卫生健康委、各乡镇政府
        ②对水质不达标的水源,采取净化处理、水源更换、污染治理等措施,确保农村供水安全。 持续推进 县生态环境局 县水务局、县卫生健康委、各乡镇政府
        ③建立完善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体系,明确各水源保护区负责人。完善农村地下水型饮用水源保护区界标、警示标志、宣传牌建设。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 433-2008)确定标志颜色、尺寸、支持方式及材质;根据《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确定道路警示牌形式;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报告进行围栏等隔离防护措施建设。 2025年底前 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各乡镇政府分工负责
        3.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农业面源整治 ①制定农业“三减”工作实施方案;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平衡施肥;推广科学防治技术,实施农药替代。 2025年底前 县农业农村局 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委及各乡镇政府
        ②一级保护区内农业种植争取政府资金补偿逐步退耕还林还草。 2035年年底前 各乡镇政府
        4.进行地下水风险防控与应急体系建设 ①根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指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影响范围内风险源名录和风险防控方案;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评估;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有专项应急预案,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求备案并定期演练和预案;具备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技术方案及应急专家组。 2035年年底前 县生态环境局 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委及各乡镇政府
        (二)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体系
         
        5.建立部门协调机制 ①以保护和改善地下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综合施策,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包括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监测、评估、风险防控、修复等,实现地下水污染防治全面监管。 2021年
        年底前
        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主体责任 ①加强各部门的沟通和协调,明确各部门在地下水环境管理中的职责,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包括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监测、评估、风险防控等,逐步实现地下水污染防治全面监管,坚持综合施策,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 2021年
        年底前
        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 7.建设监测井并进行定期监测和日常维护 ①按照国家和黑龙江省总体安排和要求,结合绥化市地下水监测工程部署,建设整合各地下水水质监测井;加强现有地下水环境监测井的维护和日常管理,根据《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工作指南》,建立地下水调查评价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对地下水环境监测井进行定期监测。 2025年底前 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②配合绥化市建立365bet世界杯足球_bte365正规网站_365手机体育app县地下水环境监测网,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监测、评价技术规范,开展地下水环境监测。 2025年底前 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强化地下水 环境监测技术 力量 依据国家《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及标准化建设要求,加强地下水监测设备配置,强化监测技术人员培训,提升监测能力。 持续推进 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地表水、土壤协调防治 9.加强地下水污染与地表水、土壤等共生环境协调防治 ①加快城镇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完善管网收集系统,减少管网渗漏。 持续推进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②365bet世界杯足球_bte365正规网站_365手机体育app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农业灌溉取水水源;降低农业面源污染对地下水水质影响,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发展生态循环农业。 持续推进 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③全面开展地下水污染分区划分,提出地下水污染分区防治措施,实施地下水污染源分类监管。 2021年启动 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重点污染源风险防控 10.以落实《绥化市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任务为抓手,推进开展调查评估 ①针对城镇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补给区、化工企业等区域开展周边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 持续推进 县生态环境局 县水务局、开发区管委会
        ②针对加油站开展周边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 持续推进 县生态环境局 县商务局
        ③针对垃圾填埋场等区域开展周边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 持续推进 县生态环境局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④针对存在人为污染的地下水,开展详细调查,评估其污染趋势和健康风险,若风险不可接受,应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防控)工作。 持续推进 县生态环境局 县卫健委等
        11.开展防渗改造 ①对工业集聚区等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的场地开展必要的防渗处理;对有地下储罐的重点企业开展摸排登记,建立清单台账。 持续推进 县生态环境局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商务局等
        ②对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的场地开展必要的防渗处理。 持续推进 县生态环境局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12.实施报废钻井、取水井封井回填 ①推进封井回填工作。矿井、钻井、取水并因报废、未建成或者完成勘探、试验任务的,督促工程所有权人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开展封井回填。 2021年启动 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相关解读:文字解读: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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