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人社函[2021]27号关于《黑龙江省“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据黑政办规[2020]7号《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2021年继续执行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返还政策。参保企业申请条件如下:
一、参保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参保企业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中小微企业,返还标准提至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二是参保企业足额缴费、无欠费、裁员率不能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失业率、无失信记录的企业可以提出申请稳岗补贴。
二、《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有关事项的通知》黑人社发【2019】17号文件要求,大型企业对不 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的50%。申请稳岗返还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地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无失信记录的企业。
三、具备以上条件的参保企业方可申请稳岗补贴。
四、申请稳岗补贴地点在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中心三楼失业保险股咨询电话:4656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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