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个人的长期住房储金,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从2018年1月1日起,调整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执行标准为8%,基数为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纳入统发工资的由财政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未纳入统发工资的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特此通知。
365bet世界杯足球_bte365正规网站_365手机体育app县财政局
二○一八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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